《河南省开展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药品试点工作方案》出炉

《河南省开展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药品试点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日前正式印发。这意味着河南省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药品试点真正进入实施阶段。

11月24日,记者从省商务厅获悉,《河南省开展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药品试点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日前正式印发。这意味着河南省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药品试点真正进入实施阶段。

我省的消费者将能在家门口“又快又省”买到进口药。按照今年5月份国务院的批复方案,河南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药品试点药品,为已取得我国境内上市许可的13个非处方药,也是群众常用的非处方药。快,在于在通关环节不验核进口药品通关单;省,在于在交易限值内关税税率暂设为0%,取消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免征税额,暂按法定应纳税额的70%征收。

进口药品安全如何保障?根据《方案》,我省要建立试点药品信息化追溯体系,开展事前、事中、事后全流程监管。具体来说,参与试点的企业,要按照规定到药监部门备案,并将备案结果通报海关;药监部门负责药品的准入管理,对不允许进口的药品不予备案,对备案试点企业进行监督检查,对首营试点药品进行抽验,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和抽验不合格的企业,将实行退出机制。

同时,药品在网上销售后,试点企业要填报商品申报清单,海关完成审单、查验等手续。绝不允许进口药品“二次销售”。

我省每年进出口医药保健品销售总额超过1000亿元,其中进口药品约占30%。试点正式运行后,药店、患者、实体医院等作为需求方,都可以在网上下单购买进口药。广大消费者将实实在在享受到跨境电子商务模式创新释放的利好。(记者 孙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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