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跨境电商须知!1月1日起执行的政策有哪些?

       2022年1月1日起,执行诸多进出口贸易相关新政。这些政策会影响跨境电商,尤其是进口跨境电商,我们一起看有哪些:
  • 新政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管理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食品安全管理办法》

内容要点:
1、进口保健食品、特殊膳食用食品的中文标签必须印制在最小销售包装上,不得加贴。
2、进口食品的包装和标签、标识应当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依法应当有说明书的,还应当有中文说明书。
3、海关在进口预包装食品监管中,发现进口预包装食品未加贴中文标签或者中文标签不符合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进口商拒不按照海关要求实施销毁、退运或者技术处理的,海关处以警告或者1万元以下罚款。
政策原文:
  • 新政二:《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即RCEP

内容要点:RCEP将达成一个全面、高质量、互惠的区域自贸协定,从而加强相互间经济合作,拓宽和深化经济一体化,推动区域经济增长和平等发展。关税减让、程序简化、规则统一,将提高区域资源利用效率,降低企业生产和运营成本,为跨境电商带来新机遇。
  • 新政三:《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项下进出口货物原产地管理办法》

内容要点:
1、具备原产资格的进口货物,可以依据其原产国(地区)适用相应的《协定》项下税率。
2、同一批次进口原产货物完税价格不超过200美元的,进口货物收货人或者其代理人申请适用《协定》项下税率时可以免予提交原产地证明。
政策原文:https://www.lifrog.com/?p=3295
  • 新政四:《2022年关税调整方案》

内容要点:2022年1月1日起,我国将对954项商品实施低于最惠国税率的进口暂定税率;根据我国与有关国家或地区签署的自贸协定和优惠贸易安排,2022年将对原产于29个国家或地区的部分商品实施协定税率等。
  • 新政五:关于取消进口肉类收货人、进口化妆品境内收货人备案的公告(海关总署公告2021年第108号)

内容要点: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口岸营商环境,减轻企业负担,海关总署决定取消进口肉类收货人备案事项和进口化妆品境内收货人备案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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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跨境电商顾问黎代云,素材源于小青蛙跨境电商智库。
蛙智库:致力于打造跨境电商知识、百科库;精选海关总署、各部委、地方、主流电商平台政策及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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