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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210诞生】海关总署关于增列海关监管方式代码的公告

    从2014年8月1日起,中国消费者跨境网购的商品将拥有国家监管部门给予的正式确认的身份标识,受到法律的严格保护,而不再是从前模糊不清的灰色状态。7月下旬,海关总署一周内连发两个文件,即2014年第56号文件《关于跨境贸易电子商务进出境货物、物品有关监管事宜的公告》和第57号文《关于增列海关监管方式代码的公告》,明确规定企业或个人通过跨境电子商务方式进行的贸易必须接受海关的监管。

    2014-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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