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2月30日,国家药监局正式批准北京“跨境医药电商试点”政策。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会同北京市商务局、北京海关、北京天竺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制定了《北京市跨境电商销售医药产品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这一方案的发布,是国家对跨境药品在电商领域的首次尝试和重大突破。
关于发布《北京市跨境电商销售医药产品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公告 为做好北京市跨境电商销售医药产品试点工作,按照《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北京市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工作方案的批复》(国函〔2019〕16号)及《…